美容院客户管理办法 将所有客户具体分配给美容
美容院经营管理 作者:ava
时间:2023-06-12 14: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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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会所将所有客户具体分配给美容顾问,进行一对一的跟踪服务。美容顾问必须详细列出对每个客户的月营业目标,如营业目标未能达到80%者可提出申诉,但如无正当理由,店长将有权将此客户转移至其他顾问来服务;
1 客户分配:
(1)会所将所有客户具体分配给美容顾问,进行一对一的跟踪服务。美容顾问必须详细列出对每个客户的月营业目标,如营业目标未能达到80%者可提出申诉,但如无正当理由,店长将有权将此客户转移至其他顾问来服务;
(2)对于新客人的接待顾问采用轮牌制,如轮牌的顾问休息,则不参与轮牌。
(3)美容顾问应根据每位客户的需求,将客户分配合适的美容师进行服务。如顾客连续3次指定同一美容师,在第3次时此客户将自动升为该美容师的指定客户;
(4)美容师的指定客户如当月未能服务满二次或者营业额未能完成目标的80%(实耗)可以申诉,如无正当理由,该指定客户资格将被取消,由美容顾问决定由其他美容师服务;
(5)如顾客连续3次到店,都未由该顾客的指定美容师对其进行服务,则该美容师的指定客资格被取消;
(6)为鼓励老顾客带新顾客的增客行为,如新客人是由老顾客带来的,只要美容师提前申报,则新顾客直接属于该美容师的指定客;
(7)原则上每位顾问管理的客户数不得超过150名,美容师的客户不超过35名,在保证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
2 业绩认定
(1)美容师的非指定客(老顾客)产生消费,顾问可获得销售提成,计考核业绩。
(2)对于新客人的消费,顾客的消费咨询顾问可获销售奖金,但不计考核业绩。
(3)对于老顾客的接待,若负责该顾客的顾问没时间接待,则其他顾问有责任协助接待,产生的销售奖金和业绩均归负责顾问。
(4)美容师仅可对其指定客户进行产品销售,尚未成为指定客户之前的销售业绩均与美容师无关;
(5)转介绍的顾客,业绩及销售奖金归介绍人的指定美容师;
(6)每月末,美容师和美容顾问必须对自己管理的顾客进行总结,各店召开经营会议,根据上月工作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客户的归属及目标;
(7)如当月举行促销活动或新推广项目特价,其奖金提成将另行规定,所产生的营业额不列入考核目标业绩。
3 档案管理
(1)客户档案资料由美容顾问负责管理,美容顾问必须依照公司的要求填写客户管理报表和客户档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如未能符合要求,店长有权将客户移转或从新分配;
(2)客户档案信息应定期清理、更新,并不得遗失,流失顾客档案按规定移交财务;
(3)美容师不得随意翻改客户档案资料,并应配合顾问做好档案管理;